李景玉律师亲办案例
正义会迟到,但永不会缺席—律师喜获委托人致谢
来源:李景玉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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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225日,我所接受***强奸(未遂)一案被害人***的委托,李景玉主任指派王萍、何肖肖二位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。接受委托后,二位律师积极调阅卷宗材料,得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邻里关系,二人存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十余年,后被害人欲结束此种关系,但犯罪嫌疑人不同意,并翻墙进入被害人家中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由于被害人反抗并电话求救,导致犯罪嫌疑人犯罪未遂。


被害人受到侵害后,犯罪嫌疑人家人苦苦哀求受害人及其家人原谅,但未对其做出任何的经济赔偿,在此前况下被害人为犯罪嫌疑人出具了谅解书。然出具谅解书后,犯罪嫌疑人家人态度发生逆转,对被害人不理不睬,甚至冷嘲热讽,加之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,随被害人委托律师代理此案。


受害人委托的初衷是撤回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,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。经过三次开庭,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意见,判处被告人***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。被害人及其家人得知该判决结果后,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,并于201956日亲自来我所敬赠两面锦旗以表对律所及对办案律师的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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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景玉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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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景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10*********8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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